【48812】中小微企业设备、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3/12/30 新闻中心

  1.请问中小微企业设备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针中的中小微企业和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界说是相同的吗?

  答:不相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则,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且契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借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10亿元以下或财物总额12亿元以下;

  从业人数,包含与企业树立劳作联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承受的劳务差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财物总额目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认。详细核算公式如下:

  年度中心开业或许停止运营活动的,以其实践运营期作为一个交税年度确认上述相关目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则,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且一起契合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30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含与企业树立劳作联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承受的劳务差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财物总额目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认。详细核算公式如下:

  年度中心开业或许停止运营活动的,以其实践运营期作为一个交税年度确认上述相关目标。

  2.我是一家中小微企业上一年购进了一栋办公楼,请问购楼开销是不是可以享用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

  答:不可以,享用优惠的设备、用具,是指除房子、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财物,在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答: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按1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公司所得税,实践税负为2.5%。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超越100万元但不超越300万元的部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公司所得税,实践税负为5%。

  4.我企业在外地建立了一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组织,怎么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

  答: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建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营组织的,应当汇总核算并交纳公司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核算并交纳公司所得税。因而,企业建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组织的,应领先汇总核算总组织及其各分支组织的从业人数、财物总额、年度应交税所得额,再根据各目标的合计数判别是不是满意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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